柯汉民,男,汉族,一九五五年十月生,湖北省大冶市人,大学学历,法学学士学位,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一九八二年八月参加工作。
一九七八年入西南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学习,参加工作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(其间: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三年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实习),一九八四年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、助理检察员、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、检察员,一九九O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(其间: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挂职任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),一九九四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副厅长,一九九六年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,一九九八年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副书记(正厅级),二OO三年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党组书记,二OO七年十二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、党组书记。
安徽省八次党代会代表,安徽省八届省委委员,安徽省十届人大代表,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