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平,男,汉族,一九五三年十一月生,山西省新绛县人,大学学历,文学学士学位,一级文学创作,民盟盟员,一九七一年十月参加工作。
参加工作后任新绛县西关学校代理教师;一九七四年入运城地区教育干部学校师范班学习;毕业后任新绛县东街学校教师;一九七八年入山西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;毕业后历任临汾地区文联《平阳文艺》编辑部编辑、文艺科科长,省文联《火花》编辑部副主编、创作委员会副主任、文研室副主任;一九九六年任省青联副主席;一九九八年任省文联副主席;二OO一年任民盟山西省委副主委,同年十二月至今兼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;二OO二年至今兼任民盟中央副主席;二OO三年任十届全国政协常委,省作家协会主席;二OO七年任民盟山西省委主委。
九届全国政协委员,十届全国政协委员、常委,省十一届人大代表,八届省政协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