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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7-12-21 来源: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

  (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

免 职 名 单


决定免去宋北杉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


关于接受崔伟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


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》的规定,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,接受崔伟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。


任 命 名 单


任命:


柯汉民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


批准任命:


闫喜春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

关于柯汉民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


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柯汉民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
(编辑:张清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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